罚没超千万元!华夏基金一80后基金经理收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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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超千万元!华夏基金一80后基金经理收罚单
2023-11-13 09:06:00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3日消息,河北证监局日前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夏某龙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处以530.78万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530.78万元。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的当事人夏某龙为198X年X月出生,为一名“80后”。经查明,夏某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夏某龙是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是公募基金管理人。夏某龙于201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华夏基金,先后担任投资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系华夏基金的基金从业人员。
  二、夏某龙因职务便利获取相关基金的未公开信息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红利基金)和华夏周期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周期驱动基金)均实行分盘管理,即由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等投资人员组成投资小组,基金经理作为投资小组的主协调人,投资小组成员独立运作所负责的分盘,开展日常交易决策、指令下达、投资风险控制等工作。相关期间内,夏某龙作为投资小组成员负责华夏红利基金第6分盘(以下简称华夏红利6组)和华夏周期驱动基金第1分盘(以下简称华夏周期驱动1组)的运作,知悉相关未公开信息。具体如下:
  (一)夏某龙知悉华夏红利6组的未公开信息
  2019年12月29日,夏某龙被聘为华夏红利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作为投资小组成员,负责独立运作华夏红利6组。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1月17日,夏某龙独立运作华夏红利6组,具体开展华夏红利6组的日常投资决策、指令下达、投资风险控制等工作,知悉华夏红利6组的交易动向、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等未公开信息。
  (二)夏某龙知悉华夏周期驱动1组的未公开信息
  2021年10月11日,夏某龙被聘为华夏周期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作为投资小组成员,负责独立运作华夏周期驱动1组。2021年10月12日至2023年3月3日,夏某龙独立运作华夏周期驱动1组,具体开展华夏周期驱动1组的日常投资决策、指令下达、投资风险控制等工作,知悉华夏周期驱动1组的交易动向、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等未公开信息。
  三、夏某龙实际控制“张某”证券账户,利用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一)夏某龙控制“张某”证券账户
  2013年6月,“张某”证券账户开立。2015年4月,“张某”证券账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张某”证券账户自开立日至2023年3月期间,账户密码、登记手机号码、三方存管银行卡等均由夏某龙控制并实际使用,银行卡内的资金为夏某龙所有并实际使用,证券账户内的交易及银证转账由夏某龙实际操作。
  (二)“张某”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
  2020年1月3日至2022年9月9日期间,夏某龙操作“张某”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华夏红利基金、华夏周期驱动基金账户,与华夏红利6组、华夏周期驱动1组趋同买入股票73只,趋同买入金额8831.70万元,交易获利530.78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劳动合同、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
  河北证监局认为,夏某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
  对夏某龙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30.78万元,并处以530.78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初,华夏基金发布多只产品基金经理变更公告称,因个人原因,基金经理夏云龙将卸任包括华夏新锦顺混合A/C、华夏周期驱动混合发起式A/C在内的全部8只基金。对于夏云龙的离任原因,公告中仅表示:个人原因。
  夏云龙管理的全部基金产品于3月4日早间同时公告更换基金经理,其中最短的产品“华夏景气驱动混合”,夏云龙任其基金经理仅11天,另一产品“华夏新锦程混合”也仅任职46天。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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